【信息时间:2025-04-25 阅读次数: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花岗镇芮店社区芮店中心村和美乡村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2025PHGN113
磋商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磋商日期:2025年04月25日
花岗镇芮店社区芮店中心村和美乡村结余资金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曼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孙集村东南组
成交报价:叁拾叁万零玖佰柒拾捌元贰角玖分(330978.29元)
磋商范围:磋商
工期: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托单位: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花岗镇四和路与金寨路交口南100米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51-68401032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
项目负责人:祖工
联系电话:0551-68825007
公示期: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
若成交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联系电话:0551-6882500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