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16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2025PHGN113
磋商文件第二章 参审单位须知/磋商保证金/是否要求参审单位递交磋商保证金:不要求。
其余磋商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参审单位及时下载。
业主单位: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花岗镇四和路与金寨路交口南 100 米
联系人:唐工
电话:0551-68401032
代理机构: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祖兰玲
电话:0551-68825007
2025年04月16日